国家四部门发文,严控公立医院耗材、设备采购(附全文)

2023-12-26 10:12

国家发布重磅通知,公立医院耗材、仪器设备、试剂采购等迎来严格管控。


01

强化耗材采购管理
严禁公立医院举债购置大型医用设备

今日(12月25日),财政部、国家卫生健康委、国家医保局、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发布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立医院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指导意见》)。


《指导意见》提出,到2025年底,建立健全权责清晰、制衡有力、运行有效、监督到位的内部控制体系,强化财经纪律刚性约束,合理保证公立医院经济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合法合规、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、财务信息真实完整,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,提高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益。

加强公立医院风险评估的针对性,在开展单位层面风险评估的基础上,重点对涉及资金规模较大、廉政风险较高、业务模式较新、影响可持续发展等领域进行风险评估。

加强预算管理,强化预算刚性约束,建立预算执行、分析和改进机制,加强预算调整审批控制,坚持“无预算不支出”原则,落实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。

《指导意见》对耗材、设备、试剂采购进行明确要求,提出要加强采购管理,严格落实国家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政策,明确职责划分与归口管理,确定药品、医用耗材、仪器设备、科研试剂等品类多、金额大的物资和设备,以及信息系统、委托(购买)服务、工程物资等采购过程中的关键管控环节和控制措施。

大型设备采购方面,严格按规定程序配置各类设备资产,严禁举债购置大型医用设备,规范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和处置行为,落实定期清查盘点制度。严格控制对外投资,明确对外投资的可行性评估与投资效益分析等相关内容。

严禁公立医院举债建设和超标准装修,规范基本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管理。加强多院区建设管理,严禁未批先办、未批先建,坚决杜绝无序扩张。

此外,文件要求定期检查医保基金使用情况。《指导意见》提出规范使用医保基金,严格落实医保政策,强化定点医疗机构自我管理主体责任,加强医保管理促进临床合理诊疗,完善医保基金使用管理,定期检查本单位医保基金使用情况。

完善内部控制监督的联动机制,将内部控制建立及实施情况与内部审计、纪检监察等其他内部监督机制有效联动,充分利用党和国家各项监督体系成果,形成监督合力。

加强对公立医院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,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问题和薄弱环节,督促公立医院及时制定整改措施,建立长效机制,持续优化内部控制体系。同时加强与审计、巡视巡察、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,形成全方位、多维度的内部控制监督格局。

02
内外监管,直击器械招采顽疾

医疗器械配置牵扯利益众多,价格昂贵的大型医疗设备,更是占据医疗机构的重要预算支出,医疗器械采购需要完善的制度约束以及强有力的内外监督。

目前,“凡采购必上网”的要求在药械招采中已经成为主流,部分省份会公布网上采购红黑榜,如果不线上采购或者采购率不高,会定期约谈主要负责人。相比线下采购,线上采购环节更为透明,对医疗机构在采购方面的监督也将更为直观。

近段时间以来,耗材招采子系统的应用在全国范围内逐步铺开,耗材挂网、议价、采购、配送、使用、结算全流程监测得以实现,耗材采购也将更加规范、透明。

外部监督方面,今年11月,财政部、公安部、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《关于开展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“四类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》,聚焦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反映突出的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、代理机构乱收费、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、供应商围标串标等“四类”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。

12月6日,国家卫健委发布《关于印发医疗监督执法工作规范(试行)的通知》,将“抽查药品、医疗器械的购买、使用、不良事件监测与报告等资料”列为监督执法的内容之一。

最近启动的第五轮全国大型医院巡查中,明确提出要重点巡查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和院内法治建设工作情况,其中包括:新增及在建基本建设项目是否存在违规举债开展基本建设;是否严格遵守《招标投标法》《政府采购法》等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,按照相关规定建立相关货物、服务和工程等采购制度和流程,并严格执行管理和审批程序。

同时提出,将是“否建立高值医用耗材使用院内点评机制和异常使用预警机制,开展对高值医用耗材用量情况监测分析,监测分析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”列入巡查重点。

年初,国家卫健委、财政厅联合下发《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的通知》,明确指出,各公立医院想成功申报,获得中央财政支持,“无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非流动负债的公立医院占比”将作为一项重要指标,纳入考核。

在国家卫健委发布的《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操作手册(2023版)》中,“医院年度资产负债率”也系考核指标之一。

在内外部监管升级之下,医疗器械市场生存规则发生改变,新的长效经营逻辑正在建立之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