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家有关部门高度重视,公立医院负债运营问题!

2022-09-26 09:39

近日,国家卫健委发布了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1156号(医疗卫生类112号)提案答复的函(以下简称“答复”),针对委员提出的《关于警惕大医保背景下公立医院负债运营隐患的提案》进行了答复。




 

一、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

 

国家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公立医院举债问题。2014年6月印发的《关于控制公立医院规模过快扩张的紧急通知》提出,严禁公立医院举债建设。2015年12月印发的《关于加强公立医院财务和预算管理的指导意见》提出,严禁公立医院举债建设和购置大型医用设备。

 

全国卫生健康财务年报数据显示,公立医院资产负债率从2017年开始逐年降低,公立医院整体负债情况有所好转。从结构看,流动负债占比高,用于基本建设、设备购置等的非流动负债占比低。

二、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

 

(一)关于通过政府监管降低公立医院负债率。卫生健康发展规划及深化医改政策文件,都对公立医院规模发展、控制负债等提出要求。一是硬化控制规模扩张指标约束。2022年1月印发的《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(2021—2025年)》中,明确要合理规划设置公立医疗机构数量,合理配置公立医院单体(单个执业点)床位规模,规范分院区设置,引导公立医院内涵发展、有序发展。二是审慎审批基建项目。2021年6月印发的《“十四五”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》,提出严格项目管理,审慎审批基建项目。三是加强监管。我委于2019年、2020年分别启动三级和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,将“资产负债率”作为监测指标,引导公立医院合理控制负债。2022年2月印发的《关于抓好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意见落实的通知》提出,建立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机制,将“无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非流动负债的公立医院占比”纳入评价指标,禁止公立医院举债建设和装备,激活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动力。


(二)关于从医保层面降低公立医院的负债率。医疗保障基金是公立医院收入的重要来源。近年来国家持续完善医疗保障相关政策,减轻公立医院负担。一是建立动态价格调整机制。2019年印发的《关于做好当前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工作的意见》提出指导各地建立动态调整机制。2021年印发的《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》提出建立合理补偿机制和灵敏有度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,明确调价的启动条件和约束条件,解决价格调不调、何时调的窗口难题,为推动公立医疗机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。二是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。2020年印发的《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》提出要完善医保基金支付方式和结算管理机制,有条件的地区可按协议约定向医疗机构预付部分医保资金,缓解其资金运行压力。


(三)关于加强公立医院自身管理降低负债率。当前,公立医院经济运行压力逐渐加大。我委多措并举,推动公立医疗机构加快补齐内部管理短板和弱项,合理控制运行成本,降低负债率,推进高质量发展。一是积极推进公立医院运营管理。2020年12月印发的《关于加强公立医院运营管理的指导意见》,提出公立医院要以全面预算管理和业务流程管理为核心,以全成本管理和绩效管理为工具,推动业务工作与经济管理工作深度融合,提高医院运营管理科学化、规范化、精细化水平。二是持续开展“公立医疗机构经济管理年”。2020年6月,我委启动了以“规范管理、提质增效、强化监管”为主题的“公立医疗机构经济管理年”活动,同时研究制订全面预算管理、运营管理、成本核算、内部控制、绩效管理、内部价格行为管理等文件,并组织开展调度调研和系统培训,提高公立医院对经济管理工作的认识,促进培养了一批经济管理人员,完善了一部分经济管理制度文件,提升了内部经济管理水平。

三、下一步工作目标和计划

 

我委将认真落实相关政策,持续开展“公立医疗机构经济管理年”,引导公立医院合理控制负债率。同时积极协调财政、医保等部门,全面落实对公立医院投入政策,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,逐步偿还和化解公立医院长期债务,积极构建维护公益性、调动积极性、保障可持续的新运行机制,为更好提供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、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、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。